侮辱誹謗英雄烈士可追究刑責
隨著“狼牙山五壯士”後人起訴媒體名譽侵權案的提出,英雄烈士名譽權如何保護一度引社會關註。昨日,首部保護英雄烈士的專門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簡稱草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明確,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網絡運營者發現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網絡信息時,負有及時處置的義務。同時,建立對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件的公益訴訟制度,檢察機關作為提起公益訴訟的主體,對實施侮辱、誹謗英雄烈士等行為的應依法追究治安和刑事責任。
保護近代以來的“英雄烈士”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許安標在草案說明中稱,近年來,一些人以“學術自由”、“還原歷史”等為名,通過網絡、書刊聯毅家電生活館|台中家電批發|台中家電批發商等醜化、詆毀、貶損、質疑英雄烈士,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今年全國兩會上,共有251人次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群眾來信建議通過立法加強英雄烈士保護。
衛青、霍去病等歷史人物算不算英雄烈士?草案中明確瞭“英雄烈士”的范圍。草案第二條規定,近代以來,為瞭爭取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實現國傢富強、人民幸福,促進世界和平、人類進步而英勇獻身、畢生奮鬥的英雄烈士,功勛彪炳史冊,精神永垂不朽。
許安標介紹,現實中的英雄模范人物和群體與草案規定的英雄烈士精神是一脈相承的,對他們的褒獎、人格等合法權益的保護適用國傢勛章和國傢榮譽稱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不適用本法。
檢察院可就英烈名譽侵權
提起公益訴訟
值得關註的是,草案明確規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合或利用廣播、電視等,以侮辱、誹謗或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上述權利。
草案還規定,網信等有關部門在對網絡信息進行依法監管中,發現有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等行為的,應要求網絡運營者停止傳輸並消除信息。網絡運營者發現其用戶發佈侵權信息的,應停止傳輸並消除信息並向有關主管機關報告,否則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規定處罰。針對上述侵權行為,草案特別規定被侵害英雄烈士的近親屬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被侵害英雄烈士沒有近親屬或近親屬不起訴的,檢察機關可以提起公益訴訟。
侮辱、誹謗英烈
構成犯罪將追究刑責
草案對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權應承擔的責任予以明確。在第二十六條規定: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權的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針對在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無關活動行為,草案要求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及時勸阻,如不聽勸阻,由縣以上地方政府民政、文物主管部門予以批評教育,責令改正,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草案還明確,如侵占、破壞、污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侮辱、誹謗英雄烈士,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草案特別明確縣以上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英雄烈士保護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給予處分,構成犯罪同樣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要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
英雄烈士保護法
(草案)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合或者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圖書、互聯網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權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侵占、破壞、污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侮辱、誹謗英雄烈士,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行為,被侵害英雄烈士的近親屬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侵害英雄烈士沒有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提起訴訟的,檢察機關可以對這些侵害行為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英雄紀念碑台中家電行及其名稱、碑題、碑文、浮雕、圖形、標志等受法律保護。
英雄烈士紀念設施應當免費向社會開放,供公眾瞻仰紀念設施、悼念英雄烈士、告慰先烈英靈,開展教育紀念活動。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與紀念英雄烈士無關的活動。
禁止侵占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聯毅家電生活館|台中電器批發|台中電器批發商護范圍內的土地和設施,禁止破壞、污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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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英雄紀念碑及其名稱、碑文納入保護范圍
南都記者瞭解到,1949年9月3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決議,在首都北京天安門外,建立一個人民英雄紀念碑。當日下午即舉行人民英雄紀念碑奠基典禮,毛澤東主席率全體代表參加並宣讀人民英雄紀念碑碑文。建成後的人民英雄紀念碑,成為國傢和人民紀念緬懷為中國革命和國傢建設而英勇獻身的英雄烈士的標志性紀念設施。
據此,昨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規定,矗立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的人民英雄紀念碑,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爭取民族獨立解放、人民自由幸福和國傢繁榮富強的精神象征,是國傢和人民紀念、緬懷英雄烈士的永久性紀念設施。人民英雄紀念碑及其名稱、碑題、碑文、浮雕、圖形、標志等受法律保護。草案還對其他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保護、開放和管理作瞭規定,為紀念緬懷英雄烈士提供場所和服務,發揮其作為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作用。
本版采寫:南都記者王秀中
見習記者劉嫚發自北京
本文來源:南方都市報台中南屯家電行
責任編輯:王曉易_NE0011 台中電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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